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柜台登记方式)
1、新参保单位携带登记所需表格和资料到朝阳社保中心登记部28、29、30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申请登记单位可于初审通过5日后至15日内,在朝阳社保网—网上办公专区查询到核发的社保登记证编码及中心业务预约取号密码。

4、领取社保登记证:登记单位查询到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后,即可持初审时返还的,由社保经办人员签章的《单位信息登记表》到朝阳社保中心登记部21—24号柜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6、签定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新参保单位需及时与本单位登记时填报的开户银行签定《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相关文本请向银行索取。只有签定授权后才可以正常缴费(签订后单位自行留存,无需向社保中心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