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超载怎么认定
1、载客车:(一)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5人以上的。(二)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0人以上的。(三)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7人以上的。
2、货车:两轴车车货总量不超过20吨;三轴车车货总量不超过30吨;四轴车车货总量不超过40吨;五轴车车货总量不超过50吨;六轴车或六轴以上车货总量不超过55吨。扣除车自重后为车辆的承载重量,超过200%就视为严重超载。
1、载客车:(一)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5人以上的。(二)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0人以上的。(三)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7人以上的。
2、货车:两轴车车货总量不超过20吨;三轴车车货总量不超过30吨;四轴车车货总量不超过40吨;五轴车车货总量不超过50吨;六轴车或六轴以上车货总量不超过55吨。扣除车自重后为车辆的承载重量,超过200%就视为严重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