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征地怎么补偿
1、征地告知书。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这是国土部门应尽的告知义务,也是被征地农民知情权的,因此一定要明明白白地了解自家被征土地的位置、用途、补偿标准以及被征收后的安置途径。

3、征收土地方案。被征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被征地村、组发布公告。农民应着重查看批准用途,土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以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确认无误后携带土地权属证书及时到国土部门办理补偿登记。

5、要重点查看以下六点(1)自家被征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以及土地上种植的作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是否准确;(2)自家安置人口是否齐全;(3)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付款对象和方式是否清楚无误;(4)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付款对象和方式是否清楚无误;(5)地上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付款方式是否清楚无误;(6)自家人员具体怎么安置,有没有具体措施。

7、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高铁建设征收土地的,对被征收人的性昼缙倘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狃阝垮轹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