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认证法律制度常识说明
1、电子认证机构的设立,参考《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认证机构设立的条件: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从事电子认证服棣蚺幌盗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运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客户服务人员不少于30人。3、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4、固定的经营场所5、满足电子认证服务的要求的物理环境6、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7、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8、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的条件

3、对认证机构的管理:对电子认证机构的管理模式1、行业自律型2、政府监管和市场培养相结合3、政府集中型管理

5、认证机构的职责1、签发证书2、验证并标识证书申请者的身份3、设立并管理证书库4、证书的更新5、证书的查询6、密钥备份及恢复系统7、证书的归档8、作废处理系统
